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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07 转发我写给母校的留学经历(应付公事的,勉强看) 今年夏天,我在家人师长朋友的祝福下,踏上了赴美的飞机,开始了我在地球另一端求学之旅。 我就读的学校是FORDHAM,位于纽约曼哈顿市中心,是一所非常优秀的中等规模私立学校。FORDHAM法学院以兼顾学术与实践著称,不仅以其出色的法学刊物著名(Fordham Law Review在全美法官引用率中排名第四),更为美国法律界输送了大批优秀的法官律师等从业人员(出自Fordham法学院的律师在全美前三十的律所中人数占居第五)。
每天上学,我从地铁口走出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并排矗立的时代华纳双子楼,身后座卧的则是植物茂盛丰美的中央公园,穿越林商业区,步行三分钟就能到达法学院。虽然位于繁华商业区,但Fordham闹中取静,校园环境优美安静。
08年,Fordham在LL.M(Master of Laws)项目中一共录取了一百二十多名学生,学生来源涵盖了四十二个国家。在我的同学中,大多数人是拥有丰富从业经验的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
Fordham的LL.M共分有四个专业:银行公司金融法(BCF: Banking Corporation & Financing Law), 国际商贸法(IBT: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Trade Law), 知识产权信息技术法(IPIT: Intellectual Property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Law)以及国际司法(ILJ: International Law and Justice)
我所学的专业是国际商贸法(IBT)。像所有LL.M的学生一样,我要在一年间完成24个学分外加毕业论文。除美国法与法律写作是所有LL.M学生的必选课程外,每个专业的学生还要在本专业的四门主干课中选择至少两门。另外在这24个学分中要有12学分是选自本专业课程。基本上所有同学在每学期都要选择四到五门课来满足最低学分的要求。学分多的课程,例如公司法或者反托拉斯法,每周会有两次课。由于美国是案例教学,教授在教学中会运用大量案例,所以每一门课前都要认真阅读教授布置的相关案例,通常每门课一周至少要3-4小时的阅读量。除美国法和法律写作外,LL.M所有的课都与JD一起上,课堂提问及作业与JD没有区别。由于JD大多数都是美国人,最后成绩有的教授是一同评分,所以总的来说课业压力还是不轻的。
我在第一学期共选了五门课,分别是美国法、法律写作、跨国合同、国际贸易法和公司法。
美国法教授Toni Fine非常风趣有个性魅力,她活力四射的授课让人很难不把精力集中在她身上。课程从美国宪法讲起,逐步延伸到美国司法系统、法律渊源、法律进程、案例法索引、民事及刑事审判过程和仲裁调解等相关问题。教授在讲每一段理论期间都会穿插相关的著名案例。通过案例帮助同学理解相关理论知识。让我们对美国法有了一个系统地认识。
法律写作采取得是小班教学,每个班级大概有十二个同学。老师则都是外聘的有法学JD学位及工作经验的业界精英,譬如我的老师Alyia就是在CHASE银行投资部门从事风险测评的主管。她拥有JD学位和金融学位并通过了纽约州的律师资格考试,之前在律所工作过多年。我作为班上唯一的亚裔,与班上其他很多来自欧洲的会说3门以上语言的同学相比,无论在语言还是在写作上都需要花更多的心思。因为这门课的主要意图就是教会我们怎样给律师或法官写案件备忘录(MEMO)。我们需要掌握如何运用WEST LAW等搜索工具,就自己手中的案件在成百上千的相关案例中找到可以为自己所用的案例,清晰描述案件焦点问题所在,并运用其他案件、法官评述以及相关法案完成对案件的分析,得出结论。这门课从第一周开始每周都有写作作业需要完成,老师都会给出点评,然后独立修改。期末学生被要求独立完成十页的MEMO作为考试。虽然课业压力不小,但是对提高我们写作水平有很好的帮助。
跨国合同的教授White Grey是一个对中国及其感兴趣的人.。他曾去了中国很多地方,并应邀在北大、清华、中政大都做过演讲。在这门课中,Grey教授着重给我们讲了有关跨国谈判,跨过合同拟制,以及CISG、UCC、UNIDROIT相关条款在具体合同中得比较及运用,法律选择及适用等问题。Grey教授对学生非常友善,在授课伊始就让所有的学生做了登记,他会在学期中每周请6-7个学生吃饭,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与他课下进行交流。虽然Grey教授已经六十多岁,但他是一位极其认真负责的老师,我们每周都会有作业,通常是分析一个案例并回答相关问题。全班有六七十个学生,他会认真批改每位同学的作业。我清楚地记得他给我批改的作业是细致到标点符号甚至拼写错误的,这样的批改不仅对我的写作有巨大的帮助,更是令我非常感动。
国际贸易法的教授Moore是一位幽默的教授同时也是一位极为出色的律师。讲课中他经常旁征博引,讲述自己曾经手过得各色案例。他曾经为美国许多重量级公司做过法律顾问,奥巴马也曾经向他咨询过法律问题。Moore教授虽然很忙,但是对课业非常尽职。他在考试前一个月自愿提出每周可以在为我们提供自愿参加的复习课程。所谓复习课程就是答疑课程。同学可以就可上没听懂的问题或者疑难的课后题随便提问,无论什么样的问题他都会给出非常耐心详细的解答。
公司法的教授Gentle是一位讲话速度极快,关注时政的女教授。公司法要求大量的阅读,因为每节课教授至少会讲4个案例。因为一周要上两次课,所以如果没有做好预习,那课听起来难度极大。有时候几个案例讨论的是一个法学问题,但是不同案例间会有不同的案件事实以区分法条的运用,这需要很好地掌握案例事实并具备分析才能去理解。Gentle教授经常会给我们发很多课外阅读材料,有的来自纽约时报,有的是华尔街日报。从美国大选到雷曼兄弟破产,每节课她都会从公司法的角度分析一些时政热点.
一个学期的时光过得飞快,转眼已经该为期末考试苦战了.这短暂的几个月里,有课业的压力,也有因结识新的朋友而带来的欢笑.总之,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段经历丰富了我人生的阅历,增加了我在学术旅行方面的见识,将会是让我受益匪浅的一种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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